项目名称 | 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 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易制爆危险化学品)使用项目 安全评价现状报告 | |
机构名称 |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
被评价单位 | 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 | |
简介 | 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7年12月08日,注册资本600万元,企业类型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1004MA2ALDDL47(1/1),注册地址为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金清镇新十六路以北、十条河以西(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内3-9栋3楼B(南))。法定代表人:石德清,经营范围:电镀加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企业专业从事电镀加工,企业租用浙江之恩环保产业园有限公司厂房(8#厂房2楼B),建筑面积1174m2。企业目前共有1条电子元件多镀种电镀生产线。电镀生产过程中涉及危险化学品有:盐酸(31%)、硫酸(98%)、氢氧化钠、硝酸(98%)、双氧水(27.5%)、氢氟酸(55%)、甲基磺酸、氯化镍、硼酸,另外还涉及柴油(叉车使用)。因此企业属于危险化学品使用企业。企业有员工总数20人,配备1名安全管理员。 为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主席令第88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第645号令修正)《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浙江省第十三届人大常委会公告第86号修订)第二十五条“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企业应当在投产之日起六个月内,委托具备国家规定资质条件的机构,对本企业安全生产条件进行安全评价,提出安全评价报告并按照规定备案。安全评价每三年进行一次。”因此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其危险化学品使用条件进行安全评价。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接受委托后,到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调查,收集有关资料,在对其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进行初步分析的基础上,通过安全检查表法(SCL)、事故案例分析等评价方法,编写完成了《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危险化学品(含易制毒化学品)使用项目安全现状评价报告》。 在安全评价报告编写过程中,台州市瑞旭电镀有限公司的领导和有关人员给予了帮助和支持,并提供有关资料,使安全评价报告得以按时完成,在此表示衷心感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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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 葛跃君 | |
技术负责人 | 陈业鸿 | |
过程控制负责人 | 盛玮玮 | |
评价报告编制人 |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 |
报告审核人 | 许可水 | |
参与评价工作 | 安全评价师 |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
注册安全工程师 |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 |
技术专家 | ||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 人员 | 葛跃君、王琴 |
时间 | 2022年9月15日 | |
主要任务 |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 |
报告提交时间 | 2024年7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