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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网站编辑: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 发布时间:2025-04-11 
项目名称 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 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机构名称 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
被评价单位 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
简介

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前身为临海市华宏涂料有限公司,成立于2007112日,注册资本388万元,位于浙江省台州市临海市浙江省化学原料药基地临海园区镀城路8号,法定代表人:黄云,社会信用代码:913310826683384311,企业类型: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厂区占地面积约6667.56㎡,总建筑面3393.87

1)现有产品:

企业产品:氨基漆500吨、硝基漆300吨、丙烯酸漆1000吨、醇酸漆500吨,产品:氨基漆、硝基漆、丙烯酸漆、醇酸漆列入(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8号修改),属于“含易燃溶剂的合成树脂、油漆、辅助材料、涂料等制品[闭杯闪点≤60]”,因此,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企业于20220627取得浙江省应急管理厅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编号:ZJWH安许证字[2022]-J-2121,许可范围:年产:氨基漆500吨、硝基漆300吨、丙烯酸漆1000吨、醇酸漆500吨,有效期至20250627

2)本项目范围:

1)项目实施情况

1000吨羟基丙烯酸树脂、1000吨潮气固化聚氨酯树脂、55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于2018816日取得临海市经信局核发的《浙江省企业投资项目备案(赋码)信息表》(项目代码:2018-331082-26-03-060146-000本次实施范围为: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

项目于2020年8月由浙江泰鸽安全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设立安全评价报告,于2020年8月21日取得了台州市应急管理局核发项目安全条件审查意见书(文号:台危化项目安条审字[2020]4006号);2020年9月由江西省化学工业设计院完成了项目安全设施设计专篇,于2020年9月30日取得了临海市应急管理局核发的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审查意见书(文号:临应急危化项目设批字[2020]第09号)。项目于2023年06月由宁波天大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编制了《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安全设施设计变更专篇》,并邀请了专家进行了评审。

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建设内容包括:拆除原有T02丙类仓库建设T02丙类车间,东侧1~3层布置年产193.5吨传统普通珠光浆项目的晶体制备工序,1层西侧布置变配电室、空压房、丙类仓库,2层~3层西侧布置丙类仓库、低压配电间,丙类仓库总面积327m2;改建T04甲类车间,将现有1层厂房改建为3层钢平台,在车间南侧布置年产266.4吨绿色环保珠光浆项目及传统普通珠光浆项目的珠光浆制备工序;在T01综合楼增设消控、总控室)

本次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仅涉及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

本项目主要涉及的建(构)筑物为:T01综合楼、T02丙类车间、T03甲类仓库、T04甲类车间等。

依据浙江省化工产品质量检验站有限公司出具的《化学品危险性分类报告》,“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等10部门公告2015年第5号公布,应急管理部等十部门公告[2022年]第8号修改)等,对传统普通珠光浆进行危险性试验鉴定和资料查询及分析,该样品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其序号为2828,危险性类别为:易燃液体(类别3)、生殖毒性(类别1A)、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反复接触(类别2)、危害水生环境-急性危害(类别1)、危害水生环境-长期危害(类别1),达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对绿色环保珠光浆进行危险性试验鉴定和资料查询及分析,该样品的危险性类别为:特异性靶器官毒性-一次接触(类别3)(麻醉效应),达到《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中危险化学品的确定原则,属于危险化学品,但未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因此本项目产品珠光浆(传统普通珠光浆、绿色环保珠光浆)属于危险化学品,本项目涉及危险化学品二氯甲烷的回收,因此本项目属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建设项目

同时依据《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实施指南(试行)》(原安监总厅管三〔2015〕80号公布,应急厅函〔2022〕300号修改)“六、对于主要成分均为列入《目录》的危险化学品,并且主要成分质量比或体积比之和小于70%的混合物或危险特性尚未确定的化学品,生产或进口企业应根据《化学品物理危险性鉴定与分类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60号)及其他相关规定进行鉴定分类,经过鉴定分类属于危险化学品确定原则的,应根据《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3号)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但不需要办理相关安全行政许可手续”;因本项目需申申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范围(圆整值):年产:194吨传统普通珠光浆,年回收:14吨二氯甲烷

2)变更情况:

与专篇相比,企业对部分工艺、设备等进行了调整,均不属于重大变更,变更情况详见2.2.1.2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情况汇总。

3)试生产情况:

本项目装置、设施于202305月完成设备设施的安装、调试及相应法定验收、检测。于2023年0620日组织专家组进行试生产方案及试生产现场安全条件审查,于2023年0717日经专家组长确认,2023年07月18日开始试生产。目前处于停止试生产状态。

项目试生产过程中工艺稳定,设备设施运行正常,水、电、汽、气、冷等公用工程供给正常,设备设施满足生产、安全要求,目前生产能力达到设计要求,产品质量基本达到技术要求,具备规模化生产的安全条件

企业于2024年06月20日对验收评价报告进行了内审;企业于2025年11月22日完成临海市分类整治检查问题项整改;于2024年12月11日通过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该建设项目应进行安全设施竣工验收。为此,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委托浙江evo视讯游戏安全技术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开展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工作。

评价项目组通过资料准备,分析和预测该建设项目可能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的种类和程度,提出了安全对策措施及建议。并依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印发<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评价细则(试行)>的通知》(原安监总危化[2007]255号)的要求,编制了《临海市华宏涂料股份有限公司年产460吨珠光浆(膏)技改项目安全设施竣工验收评价报告》。

在评价过程中,得到各位领导、专家和建设单位的支持、配合,在此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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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组长 葛跃君
技术负责人 陈业鸿
过程控制负责人 盛玮玮
评价报告编制人 葛跃君、童泽文、王琴、陈科新、刘仕品
报告审核人 许可水
参与评价工作 安全评价师 葛跃君、王琴、陈业鸿、许可水、童泽文、陈科新、刘仕品、盛玮玮
注册安全工程师 葛跃君、童泽文、陈科新、许可水、陈业鸿、盛玮玮
技术专家
现场开展安全评价工作 人员 葛跃君、王琴
时间 2024年3月22日
主要任务 报告编制、收集资料、现场检查
报告提交时间 2025年3月7日